會計師每年至少一次針對財務報表查核結果於審委會向獨立董事進行報告,內部稽核主管平時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並定期每季或不定期於審委會向獨立董事報告內部稽核業務執行情形,111年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如下:
日期 | 出席人員 | 溝通事項 | 建議及結果 |
111.03.11 第二屆 第十七次 審計委員會 |
林義夫獨立董事 林相宏獨立董事 黃睦琪獨立董事 鄧聖偉會計師 蔡奕臺會計師 高培修稽核主管 |
(1) 110年10月至12月稽核業務報告及提報110年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2) 110年第四季健全營運計畫書暨110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說明。 |
業經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無異議通過後,上傳公告並刊載於110年年報。 |
111.05.11 第三屆 第二次 審計委員會 |
張嘉正獨立董事 林相宏獨立董事 高培修稽核主管 |
111年1月至3月稽核業務報告。 | 業經審計委員會無異議照案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
111.08.09 第三屆 第三次 審計委員會 |
張嘉正獨立董事 林相宏獨立董事 黃睦琪獨立董事 高培修稽核主管 |
111年4月至6月稽核業務報告。 | 業經審計委員會無異議照案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
111.11.11 第三屆 第六次 審計委員會 |
張嘉正獨立董事 林相宏獨立董事 黃睦琪獨立董事 高培修稽核主管 |
(1) 111年7月至9月稽核業務報告。 (2) 112年度稽核計畫。 |
業經審計委員會無異議照案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